- 现行翻译定义已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对重新定位和定义翻译的几点反思
- 来源: 作者:谢天振 时间:2026-09-21 16:35:39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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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翻译的定义其实是特定历史时期一个国家或民族对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共识的集中体现,也是这个国家或民族对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认识的高度概括。而这个共识的形成又是跟这个国家或民族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性质、特点、形态、方式、乃至“方向”(译入还是译出)密切相关。譬如目前通行的、并为我们许多人所熟悉和接受的几则中西方翻译定义,就是这样的情形。
我们中国的翻译定义可以《辞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里对翻译的释义为代表。前者称:“翻译: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后者说:“翻译:把已说出或写出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也可以在外语教学界影响较广的翻译教材中所给出的翻译定义为例,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内高校使用较多的张培基等人编写的《英汉翻译教程》,该教材给出的翻译定义是:“翻译是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维内容准确而完整地重新表达出来的语言活动。”
西方的定义也许可以《牛津英语词典》里的释义为例:“(a)“The action or process of turning from onelanguage into another; also, the product of this; a version in a differentlanguage”(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转换行为或过程;亦指这一行为的结果;用另一种语言表述出来的文本) (b) “to turn from one language intoanother; to change into another language retaining the sense …”(把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把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并保留原意……)
以上这几则定义,不论中西,我们只要对其稍稍进行深入一点的分析,就不难发现,这几则翻译定义对翻译的定位基本上都局限在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层面,视翻译仅仅为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行为或过程。而且鉴于它们并没有具体标明翻译的方向--译入还是译出,所以我们还可以由此推断,这几则定义基本上不涉及或不关注翻译活动中的外译行为。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都把译入行为和译出行为视作一回事,并不觉得其中存在什么差异而需要给予明确的区分。在它们看来,“译入”是“把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译出”也同样如此,两者能有什么两样?事实上,在此之前的绝大部分有关翻译的定义都没有对翻译的方向—“译入”还是“译出”—给予过特别的关注。之所以形成这样的认识,这当然跟两千年来翻译活动所处的中西历史文化语境有关。我曾在多篇文章中不止一次地指出,两千年来的中西翻译史基本上就是一部译入史,甚少甚至几乎没有涉及文化外译的活动。譬如在古罗马时期,罗马人就是把希腊文化译入到自己民族的文化语境中来的:安德罗尼柯(Livius Andronicus)、涅维乌斯(Gnaeus Naevius)和恩尼乌斯(Quintus Ennius)等翻译家把荷马史诗、把古希腊的悲喜剧等翻译成拉丁文,介绍给了自己的同胞。文艺复兴时期,英法德西意等国的翻译家,不光把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学作品和文化典籍、还把相邻国家的文学文化典籍分别译入到他们自己的国家或民族文化语境:譬如英国16世纪著名翻译家诺斯(Thomas North),不仅把古罗马作家普鲁塔克(Ploutarchos)的《希腊罗马名人比较列传》、还借助法译本把西班牙作家格瓦拉(Antonio de Guevara)的作品、借助意大利语译本把一部东方寓言翻译成了英文;弗罗里欧(John Florio)把蒙田的《散文集》翻译成了英文,而查普曼(George Chapman)则翻译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大史诗。同时期的法国翻译家阿米欧(Jacques Amyot)、多雷(Etienne Dolet)也同样翻译了普鲁塔克、柏拉图等古希腊罗马的诸多作家的作品。在中国,历经汉唐宋三朝代长达千年的佛经翻译,主要也就是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译进来,从而使佛教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传播。中国历史上的大规模翻译活动,尤其是宗教典籍以外的翻译,主要始于清朝中后期,在清朝中期科技文献翻译还曾掀起过一个小小的翻译高潮,而到了清末民初,又掀起了一个社科经典、文学名著的翻译高潮,赫胥黎(T.H.Huxley)、孟德斯鸠(C.S.Montesquieu)、莎士比亚、狄更斯等西方思想家、文学家的作品就是在这一时期开始进入中国的。与此同时,涌现出了如严复、林纾等这样一批中国历史上杰出的翻译家,但他们也都只是把外国的尤其是西方的文化译入到我们自己国家,而很少有把自己国家的文化典籍翻译出去的活动。虽然当时也有陈季同、辜鸿铭等人把中国文化典籍翻译成法文、英文,以期引起国外读者对中国文化的兴趣和了解,但终属凤毛麟角,翻译的主流方向还是外译中。因此,在这样的翻译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翻译观念,只关注译入行为而不把译出行为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那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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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曾在《中西翻译简史》一书中尝试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翻译的主流对象的变化,把中西翻译史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以宗教典籍为主要翻译对象的宗教典籍翻译阶段,以文学名著和社科经典为主要翻译对象的文学名著、社科经典翻译阶段,以及目前所处的以实用文献为主要翻译翻译对象的实用文献翻译阶段,这最后一个阶段我也称之为翻译的职业代时代。在我看来,上述几则翻译定义反映的就是建立在两千余年来中西方的宗教典籍翻译、文学名著和社科经典翻译阶段形成的关于翻译的共识。然而在今天,当翻译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代即翻译的职业化时代时,这些定义显然已经无法涵盖当今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全部内涵和外延,因为职业化时代的翻译,无论是翻译的对象、还是翻译的方式、方法、手段和形态,以及外译在整个翻译活动中所占的比重,都发生了巨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我把这些变化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翻译的主流对象发生了变化:宗教典籍、文学名著、社科经典等传统的主流翻译对象正在一步步地退出当今社会翻译活动的核心地位而被边缘化,特别是从量的方面而言,实用文献、商业文书、国家政府、国际组织的文件等,日益成为当代翻译的主流对象。而更具划时代意义的是,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翻译的对象除了传统的纸质文本外,还涌现出了形形式式涵盖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多种形式符号的网状文本也即超文本(Hypertext)或虚拟文本(Cybertext),对这些“文本”的翻译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翻译概念。
二、翻译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从历史上翻译主要是一种个人的、且具有较多个人创造成分的文化行为,而逐步演变为今天的一种团队行为,一种公司主持的商业行为,一种译者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做的职业行为。同样有必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团队行为”与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翻译”(从几个人的合作到几十乃至上百人的合作,如中国翻译史上的‘译场’式翻译)也并非是一回事,因为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翻译”并非简单的化整为零式的“合作”,而是融合了各种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的以及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合作”,与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翻译完全是两回事,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三、翻译的工具、手段发生了变化:电脑、因特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的介入,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翻译的工作效率和翻译质量,而且使得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翻译成为可能,使得世界一体化的翻译市场的形成成为可能。
四、翻译的方向增添了一个新的维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族开始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文化译介出去,以便世界更好地了解自己,这样两千多年来以译入行为为主的翻译活动发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翻译领域不再是译入行为的一统天下,民族文化的外译也成为当前许多国家翻译活动中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领域。与此同时,文化外译,包括相应的文化外译理论,正成为当前翻译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五、翻译的内涵和外延获得了极大的丰富和拓展:职业口译、翻译服务、翻译管理以及翻译中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等正在成为翻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口译,在当今世界各国的翻译活动中开始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更有甚者,口译的形式、手段等也发生了极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交替传译、同声传译、陪同口译等形式,而是发展出了“远程翻译”如电话翻译等这样的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的口译服务,口译员都无须在翻译现场了。
不无巧合的是,国际译联(FIT)为2015年国际翻译日(International TranslationDay)推出的庆祝主题也正是“变化中的翻译面貌”(The Changing Face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且非常形象地指出:
“世界在变,翻译工作也随之发生诸多变化。今天的毕业生们很难相信,仅仅30年前他们的前辈们面临的是一个多么不同的工作环境!而如今,动动手指我们就可以获得海量的信息。我们可以利用诸多工具使翻译速度更快,前后更加一致。我们可以稳坐办公室与全球各地的同事对话交流。
对于客户而言,翻译也大不一样了。他们再也不用为找到一位符合要求的当地译者而大费周折,因为全球各地的翻译专业协会编制的会员名录可提供众多会员供客户选择。得益于跨时区的沟通,客户晚上离开办公室前发出的文件,第二天早晨回到办公室时就可以拿到译稿。他们可以通过各种项目与全球不同地区的译员合作,找到成本和目标受众之间的平衡。他们可以通过熟练专业的电话口译员向位于另一个半球的他们自己的客户或异国的医生进行咨询。他们可以将一篇文章输入机器翻译程序,马上了解其大意。”
不难发现,上述五大变化,以及2015年国际翻译日庆祝主题所指出的当今口笔译翻译面貌所发生的变化,实际上已经动摇了传统译学理念的根基,即以宗教典籍、文学社科经典为主要翻译对象和以译入行为为主要翻译方向的、且主要是以笔译为主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从而给我们展示出了一个崭新的翻译时代,促使我们必须结合当前时代语境的变化,重新思考翻译的定位及其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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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翻译的重新定位和定义,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学术界,早就有学者开始了这方面的思考,只是一直没有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必须正视的学术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而已。譬如,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雅科布逊(Roman Jakobson)就提出了翻译的“三分法”,即把翻译分为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和符际翻译(intersemiotic translation)三类,把翻译活动的内涵从纯粹的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不仅扩大到了同一语言内部古今语言之间的转换,而且还扩大到了语言与非语言系统符号之间的转换,其实质就是对翻译的一种重新定位和定义,明显地拓展了仅仅局限于两种语言文字之间转换的传统的翻译定义。这里有必要顺便指出一下,雅氏的符际翻译主要还是指的是语言与非语言符号之际的翻译,而不是今天网络时代所说的符际翻译已扩展至两种非语言符号之间的翻译了,这是因为雅氏把语言也视作一种符号。
继雅氏之后,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家们发表的一些著述也先后提出了一些特别的翻译术语,实际上也同样反映了他们对翻译的重新定位与定义的探索。譬如莱斯(Katharina Reiss)提出了“综合性交际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这样的术语,其用意其实就是想把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都纳入翻译的内涵;而霍茨-曼塔里(Justa Holz-Mänttäri)提出了“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的术语,后又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 来替代“翻译”(translation) 一词,则进一步把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是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 (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 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并把改编、编译、编辑和资料查询等行为都纳入翻译行为之中。
至于当代职业翻译理论家法国学者葛岱克(Daniel Gouadec)更是明确提出了他对翻译的定义。他首先指出,“所有语言、图形、符号、手势及各种代码形式都有可能成为翻译的对象”,然后说:“翻译,就是让交际在进行中跨越那些不可逾越的障碍:语言障碍、不了解的编码(形码)、聋哑障碍(手语翻译)。”与此同时他又进一步强调:“翻译的作用就是借助与文本匹配或相关的工具或资料让产品、理念、思想等得到(尽可能广泛的)传播”。从翻译的对象、过程,到翻译的作用,葛岱克对翻译的思考何其周到。
其实我们中国学者对当前社会中翻译的发展与变化也并不是一无所知并无所反应,有人还在上世纪末也已经提出了我们中国学者对翻译的新定义,认为:“翻译(translation)是语言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把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内容变为另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过程或结果,或者说把一种语言材料构成的文本用另一种语言准确而完整地再现出来。翻译的作用在于使不懂原文的译文读者能了解原文的思想内容,使操不同语言的社会集团和民族有可能进行交际,达到互相了解的目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翻译概念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翻译不仅仅是由人直接参与的口译或笔译;而且包括各种数字代码的互译、光电编码信号的转换、人机互译、机器翻译等。只是国内学界、包括翻译界,受传统翻译理念的束缚,未能对这一富于时代感且具有相当前瞻性的定义给予重视,更未能在此基础上展开相关的研究,却依然抱残守缺,固守原先狭隘的翻译理念,以之规范甚至苛求、限制我们的翻译活动和行为,这是非常可惜的。
其实翻译定义的问题并非只是探讨如何来用文字表述翻译这个行为和活动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它还被人们视作一种翻译标准,甚至视作翻译行为的准则,并以之指导和规范当下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毫无疑问,陈旧狭隘的翻译定义肯定会对我们当下的翻译活动形成错误的导向,这在当前中国文化的外译领域更为明显。前不久在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资深外国文学出版家就在会上大声疾呼“不要把葛浩文的翻译神化了!”而且这样的观点在国内翻译界还颇有市场。明明葛浩文的翻译在为中国文学走出国门赢得国外读者的喜爱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国内的翻译界和出版界却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之并不认可,甚至心存戒心。何故?究其深层原因,在于这些人担心对所谓“连删带改”的葛译的肯定会动摇甚至颠覆他们心目中根深蒂固的翻译理念,即:原文是至高无上的,翻译应该是尽可能百分之百地忠实于原文的,怎么可以又删又改呢?这些人不明白,翻译不是发生在真空中的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译入”与“译出”并不是同一回事,把文化从弱势文化国家和民族向强势国家和民族译介更是涉及一系列特别的因素制约。这些人也不明白,评判一个翻译行为的成功与否,其标准难道仅仅只是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度,而无关乎译文在译入语语境中切实有效的接受、传播和影响吗?一个似乎是非常忠实的译本、但在译入语环境中乏人问津、几乎没有影响,这样的译本是值得肯定的吗?我认为葛达克的话“翻译质量在于实际效果,而不是表达方式和方法”应该引起我们对此问题的反思。
由此可见,如何结合当下的历史语境,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位和定义,从而让我们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为促进中外文化之间切实有效的交际作出应有的贡献,正是当前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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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翻译的重新定位与定义,首先要考虑的是对新时代语境下翻译的基本形态的描述。翻译的基本形态是口译和笔译,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口译目前已经衍生出陪同口译、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和借助网络和电话等手段进行的远程口译等形态;而笔译则是否可在雅科布逊三分法的基础上,增加对网络翻译的阐述?网络翻译所用的书写工具与传统的书写工具“笔”尽管完全不一样了,但其行为过程及其本质应该是基本一致的。因此,网络翻译应该视作新时代语境下笔译的一种形式,而且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基本形式。
其次,我觉得有必要对翻译的对象进行新的描述。也就是说,必须强调指出翻译的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两种语言文字,而还包括手语、旗语等符号,以及网络世界的各种形码和虚拟文本等。
再次,还要对新时代语境下翻译的手段、方式进行描述,这是新翻译定义中最能凸显时代特征的一个内容。必须指出,随着网络化时代的来临,翻译的手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电脑、因特网以及目前还无法完全预见的科技手段的应用和介入,不仅提高了翻译的质量和效率,还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翻译方式,使得跨地域的合作翻译成为可能,这是过去几千年所难以想象的。
最后,对于翻译的本质与使命的阐述必须纳入翻译定义的描述中去,这样做有利于纠正目前国内翻译界一味沉醉于追求所谓的“合格的译文”,而忘记了翻译的本质是什么,翻译的使命是什么。中国人一千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了一个简明扼要、至今仍不失其现实意义的的翻译定义“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凸显了翻译的本质与使命。2012年国际译联推出当年国际翻译日的庆祝主题“翻译即跨文化交际”,与这个古老的中国人的翻译定义可谓遥相呼应,再次强调了翻译的本质及其使命,其中的深意值得我们的反思。其深层原因,在我看来,正是有鉴于当代翻译界对翻译本质及其使命的偏离。因此,今天当我们重新思考翻译的定位与定义时,一定要把对翻译的本质及其使命(也即其目标和功能)纳入翻译的定义中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获得一个全面、完整的翻译定义。
认真思考翻译的重新定位与定义,现在是时候了!
(初审:吴小夏 复审:韦锦泽 终审:肖志兵)